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领域>教育信息>民办教育

江西省义务教育资助政策问答(2023年度)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江西省义务教育资助政策问答(2023年度)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下简称“生活补助”)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主要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二、申请生活补助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生活补助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寄宿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四、生活补助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五、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

六、生活补助多久评审一次?

每学年评定一次,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

七、生活补助如何发放?

每学期结束前,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