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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高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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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高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江西省卫健委《2023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局依法加大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公立医院3家(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12家,民营医院7家,县城个体诊所45家,村卫生室260家。
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1、传染病防控: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是否规范,传染病报告等情况。
2、消毒隔离: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了消毒隔离制度,设立医院感染控制科,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医院是否设置了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及是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等情况。
3、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检查医疗机构是否由宜春市国投鲲鹏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医院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是否建立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设置医疗污水处理系统等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共督导县城公立医疗单位6家次、乡镇卫生院12家次、民营医院12家次、个体诊所90家次。同时要求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村卫生所进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规范,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登记报告传染病病例。
2、以“国家双随机”为载体,对2家公立医院、1家民营医院、4家诊所和9家村卫生所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2家公立医院建立了消毒隔离制度,设立了医院感染控制科,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医院设置了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且按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其他14家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消毒、登记、转诊工作。
3、持续落实环保督查组反馈的医疗废物处置问题的整改。2023年共对3家公立医院、12家乡镇卫生院、7家民营医院、15家个体诊所开展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日常监督检查。3家公立医院、12家乡镇卫生院、6家民营医院、8家口腔诊所均设置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村分类、乡收集、县转运、市处理处置模式,实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乡镇卫生院预检分诊无人值守、发热门诊设置不符合规定。
2、3家诊所和2家村卫生所消毒隔离观念淡薄,消毒记录不全,均未按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3、个别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严格、不规范,感染性与损伤性医疗废物混放,未使用专用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及暂时存放时间过长等现象,个别民营医院医疗污水处理未实施日常监测。
五、处理情况
1、对3家民营医院、11家诊所、1家村卫生所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到位,消毒记录不全,未按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未标注未菌日期与失效日期的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15起,结案15起。
2、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六、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
2、加强监督整改,强化传染病一有事就是大事理念,继续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督导各医疗机构整改,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思想不能有一点麻痹,工作不能有一丝松懈,善始善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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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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