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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我们可以如何防范?

时间: 2022-12-30 15:13 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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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和特点:第一种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个别养老服务机构缺乏实体基地,或虽有养老实体但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第二种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第三种是以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声称入住即给予优惠折扣、不入住也可给予高额分红,收取高额房款、租金、押金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第四种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旅游、赠送礼品、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以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提供养老服务的名义或者以高额利息为诱惑,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第五种是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以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通过房产抵押借款理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及亲属注意:养老机构未经有关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法人登记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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