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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财政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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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财政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根据市县普法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上普法办20231)要求,现制定我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抓好中期检查评估,创造性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要点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引导财政干部职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在全局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

3.突出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以集中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上高县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4.突出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5.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6.突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7.突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

8.加强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解读。2023年全重点普及条例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宜春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

9.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求,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开展网上学法考法活动。

10.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总结推广公民法治行为实践养成经验,引导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11.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查评估。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整改问题不足,推动财政“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

12.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压实局内相关股室的普法责任、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大对《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会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通过媒体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宣传工作小组,设办公室为日常普法阵地,定期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会。

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3.开展常态化排查。进一步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强化责任,引导、督促全面开展常态化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排查,使排查与自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使排查与社会风险防范活动相结合。

4.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指标管理、收支调度管理,盘活存量结转资金,加强配合,促进财政支出有序有质安全平衡运行。继续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预算的透明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考评机制。

5.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问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依法处理处罚财政违纪行为,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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