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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高县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二届“稻花香杯 ”气排球项目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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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上高县第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

第二届“稻花香杯 ”气排球项目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办),县直各单位、学校、各协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宜春市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全县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经上高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稻花香杯 ”气排球项目比赛。本次比赛由上高稻花香酒业提供赞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上高县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

二、承办单位

上高县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上高县气排球协会

四、赞助单位

上高县稻花香酒业总经销

五、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第一阶段时间2020年8月14日-16日县城组、22日-23日乡镇组,第二阶段时间2020年11月。

2.开幕式时间:8月14日上午8:30

3.开幕式、比赛地点:上高县体育馆(地下训练馆)

六、竞赛项目

1.乡镇场(街道办)男女混合组(三男二女)每场比赛必须有一名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参加。

2.县城男子组

3.县城女子组

七、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排球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

2.场地尺寸:6米12米,男子网高2.10米,女子网高1.9米,男女混合组网高2米。

3.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使用宇生富6001型气排球。

4.本次比赛采用分组单循环的方法进行。

5.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为21分,当20:20时,直至胜出2分为胜该局。第三局为15分,当14:14时,直至胜出2分为胜该局。

6.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按自动弃权处理

7.采用单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决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分两阶段,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比赛积分占30%,第二阶段比赛积分占70%,以总积分排出名次给予奖励。

2.参加完成两阶段比赛结果,以积分总数排名录取名次与奖励:乡镇组取前六名,县城组男、女队各录取前六名

第一名:“稻花香” 清  样  每人/2瓶  

第二名:“稻花香” 二十年  每人/箱

第三名:“稻花香” 十五年  每人/箱

第四名:“稻花香” 十二年  每人/箱

第五名:“稻花香” 十  年  每人/箱

第六名:“稻花香” 九  年  每人/箱

3.未录取名次的队均颁发优秀组织奖牌

4.所有参赛队员每人赠送一只稻花香保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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