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赣农函〔2023〕51号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
和资金兑付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 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维护购机者合法 权益、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 一些地 方出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购机补贴”)发放 不及时、不到位,个别地方出现农户对购机补贴政策不知晓等 情况,为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实施购机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快购
机补贴兑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宣传
购机补贴政策是中央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 到广大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政策 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切实加强补贴、申 请、录入、兑付等各个环节政策的宣传,及时主动回应购机者 关注的重点事项,提高对购机者的精准对接服务,努力营造政 策实施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基层从事办理购机补贴政策的同志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促使他们学懂弄通政策操作要领,提高
政策办理效率。
二、及时办理购机补贴申请
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便利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的通知》(农办机〔2022〕10号) 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 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27号) 等要求,及时办理购机补贴申请、录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 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不得无故拖延办理申请时限,确保应录 尽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履行限时办理要求,及时受理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交的补贴申请,并按要求按程序限 时完成审查核验,公示期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结算意
见提交至同级财政部门。
三、加快购机补贴资金兑付
各地要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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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 快购机补贴兑付进度。县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补贴资金兑付 限时办理责任,在审核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 和相关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 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确保购机补贴及时兑付。要进一步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认真落实风险防 控和异常情况主动报告制度,保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及时兑付,防止套取骗取、挤占挪用,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四、提高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是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的有效补充,各地要按照年初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认真完成 绩效任务。对2023年下达的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各地可根据实 际,优先支持符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纳入国家批准的机 具目录机具的补助,以及补充使用中央财政购机补贴不足部分。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县(市、 区)中央、省级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对余缺较大的县(市、
区),可视情在辖区内开展余缺调剂。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