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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兑付的通知

时间: 2023-12-11 10:39 来源: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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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

赣农函〔2023〕51号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

和资金兑付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维护购机者合法权益、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 一些地方出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购机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个别地方出现农户对购机补贴政策不知晓等情况,为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实施购机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快购

机补贴兑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宣传


购机补贴政策是中央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到广大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政 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切实加强补贴、申请、录入、兑付等各个环节政策的宣传,及时主动回应购机 关注的重点事项,提高对购机者的精准对接服务,努力营造 策实施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基层从事办理购机补贴政策的同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促使他们学懂弄通政策操作要领,提高

政策办理效率。

二、及时办理购机补贴申请

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的通知》(农办机〔2022〕10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2021-2023年全  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27号)等要求,及时办理购机补贴申请、录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  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不得无故拖延办理申请时限,确保应录  尽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履行限时办理要求,及时受理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交的补贴申请,并按要求按程序限时完成审查核验,公示期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结算意

见提交至同级财政部门。

三、加快购机补贴资金兑付

各地要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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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购机补贴兑付进度。县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补贴资金兑付 限时办理责任,在审核同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 和相关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确保购机补贴及时兑付。要进一步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认真落实风险防 控和异常情况主动报告制度,保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及时兑付,防止套取骗取、挤占挪用,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四、提高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是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的有效补充,各地要按照年初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认真完成 绩效任务。对2023年下达的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优先支持符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纳入国家批准的机  具目录机具的补助,以及补充使用中央财政购机补贴不足部分。各设区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县(市、)中央、省级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对余缺较大的县(市、

),可视情在辖区内开展余缺调剂。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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