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 | 上高县司法局 |
发文层级[1] | 国家 |
政策类别[2] | 民生 |
事项名称 [3] | 法律援助申请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法律援助法》 |
政策有效期限[5] | 2022/01/01起施行 |
服务对象 [6] | 经济困难公民;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
申报有效期限[7] | 2021/01/01-- |
政策标准[8] | 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
申请条件[9] | 1.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2.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3.有合理明确的请求及事实依据。 |
申请材料[10] |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民政部门发放的有关证明、能够证明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或申请人签署的经济困难承诺书;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办理流程[11] | 1、申请:当事人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 2、审查: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申报方式[12] | 线下--上高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上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二楼法律援助窗口) |
承诺办结时限[13] |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 上高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
咨询电话[15] | 0795-2510148 |
政策网址/附件[16] | http://www.gov.cn/xinwen/2021-08/20/content_563249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