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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红主持召开第4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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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6日,县长陈爱红主持召开第4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医药、医疗器械和医疗领域人才储备,加大生物医药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引导医药企业发展壮大,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县人民医院东迁项目、县第三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会议传达学习陈敏同志在全省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认真学习陈敏同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和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紧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相关问题整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加强协调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耕地动态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用途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要提高监管效能,充分利用卫片遥感监测、土地执法监察等手段,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出现的问题。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丁薛祥同志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丁薛祥同志有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精神,正确认识我县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做好上级各类环保督查、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

会议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实施中坚持以“生态”为前提,明晰生态环境领域责任红线,知晓在生态环境领域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听取县国资办周小毛关于《上高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审议稿)》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提请研究的《上高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由县国资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县政府办阎璟关于《上高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审议稿)》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提请研究的《上高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县发改委赵勇强关于《上高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提请研究的《上高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由县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县发改委赵勇强关于《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汇报。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提请研究的《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由县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依法依规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特邀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法律顾问、媒体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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