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单位 | 上高县公安局 |
发文层级[1] | 国家 |
政策类别[2] | 民生 |
事项名称 [3] |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人员出生登记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
政策有效期限[5] | 长期 |
服务对象 [6] | 公民 |
申报有效期限[7] | 长期 |
政策标准[8] | 不收费 |
申请条件[9] |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籍的人员 |
申请材料[10] | 1、《出生医学证明》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 3、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
办理流程[11] |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并报户籍管理大队审核。 3、户籍管理大队审批办结。 |
申报方式[12] | |
承诺办结时限[13] | 35个工作日 |
责任部门及科室 [14] |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审批 |
咨询电话[15] | 0795-2527439 |
政策网址/附件[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