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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江西省农机应急保障体系的通知

时间: 2022-11-25 09:54 来源: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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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农机函〔2022〕52号

(征求意见稿)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机[2022]9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机械化防灾减灾抓好秋粮生产的通知》(农机科[2022]91号)有关要求,为提升我省农业机械化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全省农机应急保障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农机应急保障体系的原则
农机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建在平时、用在战时”“平战结合”要求和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支持,为民服务、高效精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立,全面夯实农机应急作业服务基础。
-----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在坚持市场化建设和运行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加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和组织调度,确保服务队可持续发展和常态化发挥作用。
    -----坚持为民服务,高效精干。引导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以服务农户、农民群众为导向,统筹兼顾不同生产主体需求,发挥服务队组织优势、装备优势和技术优势,不断提高应急作业服务效率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分作物、分环节补齐应急作业服务能力短板弱项,加强区域协作,推动相关机具和设施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共用,努力扩大应急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使用效率。
    二、农机应急保障的组织体系
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均应成立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同时县级建立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
(一)省级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
省级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作为省级农机应急保障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各市、县应急保障办公室和县级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协调农机应急作业装备和服务跨设区市的流动。
(二)市级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
市级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设在各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部门,作为全市应急保障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县级应急保障办公室、县级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协调农机应急作业装备和服务跨县域的流动。
(三)县级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
县级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设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管理部门,作为全县(市、区)应急保障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县(市、区)级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组织农机应急作业装备和服务在县域内的流动。
(四)县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
各县(市、区)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根据农业生产发展需要,依托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建立一支或若干支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明确负责牵头人,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工作。
三、农机应急保障机构主要工作任务
(一)省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
1、指导体系建设
省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负责指导辖域内各地建立应急作业服务队体系,因地制宜明确应急作业服务队资质条件,备案形成农机作业服务队名录并动态调整,加强日常联系指导,及时组织调度开展作业服务,先研判后落实,不断提升应急保障指导、应对、服务能力。
2、引导协调作业
(1)引导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以服务农户、农民群众为导向,统筹兼顾不同生产主体需求,发挥服务队组织优势、装备优势和技术优势,不断提高应急作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2)协调农机应急作业装备和服务在省内的流动,推动相关机具和设施共享共用,努力扩大应急服务覆盖面。
(3)发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引导作用,指导地方将应急作业急需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积极运用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等举措,支持购置新型应急作业机具。
(4)加强与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水泵等救灾减灾设施装备应急储备共享共用机制,形成抗灾救灾合力。
3、指导、检查市、县工作
(1)指导、检查市、县应急保障办公室在应急预案、机具保障、培训指导、应急作业服务支持等方面工作。
(2)指导、检查应急作业服务队在抗灾、演练、保障、储备等方面工作。
4、总结归纳
统计各市农机应急作业情况,总结各市农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市、县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
各市、县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应根据本地农机应急作业服务能力和辖区天气气候特点、农业生产需要,制订辖区内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方案,组织做好应急预案、主体动员、机具保障、培训指导、作业组织、服务评价等具体工作。工作时应当做到分级负责、分工明确、反应迅速、组织有序、上下协调、处置有力。
1、制定应急预案
各市、县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要贯彻落实上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应急作业服务工作指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农机化防灾救灾应急预案。预案应密切关注机具作业期间气候变化,着力应对自然灾害,做好供需对接,共享应急作业信息。
(1)关注天气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特别关注收获期最低气温和日平均气温的变化,监测预警不利天气发生区域及影响程度,提前制定防范预案,明确应急措施。
(2)着力抗灾
紧盯关键农时、粮食作物倒伏、土地泥泞、成熟期变化,着力应对水灾、旱灾、风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区域分作物采取针对性机械化抗灾救灾措施,尤其要注重突击抢收夺粮。
(3)供需对接
结合天气情况积极研判机具供给情况,做好应急作业服务供需对接,高效调配应急作业人员和机具。
(4)应急共享
及时根据气象预报,农作物生长特点,开展农作物灾情调查,随时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应急服务工作措施,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通过建立应急平台、发送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报紧急情况、应急需求,共享信息、自救方法。
2、做好机具保障
各市、县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应围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依靠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装备优势,做到:
(1)分灾种、分作物、分环节明确本地应急机具清单,摸清现有机具的种类、数量、作用,研判机具种类数量缺口,作业时科学地调配好机具。
(2)增加重点区域应急抢种抢收装备如农用水泵、喷灌机、履带式拖拉机、收获机械和烘干机等装备及零配件供给。
(3)加强与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水泵等救灾减灾设施装备应急储备共享共用方式。
(4)与农机产销、维修等服务组织或企业主体建立直接互动应急机制,增强农机装备生产、零配件供应和应急抢修等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农机抢修服务。
(5)加强机库棚、维修、培训等设施及烘干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应急作业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到位,闲时有地方存放。加强与烘干企业密切合作,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发挥企业烘干机组的应急作用。
3、开展培训指导
各市、县农机应急保障办公室积极开展应急作业技能培训和指导:
(1)充分发挥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作用,提升骨干人员防灾减灾作业技能水平,带动其他应急作业人员苦学苦练,提升应急作业技能水平。
(2)抓好机具检修维护培训,定期组织应急作业服务队伍进行机具参数调整、专用零部件换装、机具应急改装等实操培训,保证机具以良好的性能投入应急作业。
(3)积极开展积水抢排、干旱抢浇、倒伏作物和过湿地块抢收等作业演练,促进作业机手熟练掌握技能要点。
(4)及时组织农机技术力量下乡巡回服务,指导机手根据作业环境判断作业条件,科学调整机具状态、排除作业机具故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规范操作,努力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
(三)县级应急作业服务队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灾种、分作物,分环节明确本地应急机具清单,研判机具种类数量缺口,多措并举增加烘干机、农用水泵、喷灌机、履带式拖拉机和收获机械等应急作业农机装备及零配件有效供给,做到“有机能干、有处能调、新机能买、有人能修”。县级应急作业服务队是应急保障的实施部门,主要职责有抗灾、演练、保障、储备、运用等五个方面。
1、提高抗灾能力
立足本辖区的农机应急保障服务开展工作,有较快的反应能力和较强的服务作业能力,及时救灾。在紧急情况下需服从调动,支援其他地区的应急作业。
2、开展应急演练
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工作演练,检验应急预案水平,提高实战能力,加强对各类恶劣环境下的应急作业水平和力度。
3、做好农机调度和使用
加强农机供应、维修和跨区作业能力建设,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一旦发生情况,及时响应、全力处置。
4、储备应急装备
积极储备必要的应急保障救援装备,平时应注意保养好农机装备和机具,并保证应急装备处于良好、有效状态,对不能使用的农机装备及时淘汰并更新,全力保障紧急情况发生时有机可用。
5、运用农机装备
应急作业服务队平时可以自主开展作业服务,鼓励将作业服务收益优先用于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把相关工作作为防灾救灾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基础工作和基础力量来抓。既要考虑当前农业生产面临形势提前做好准备,又要顾及长远满足农业防灾减灾需求,做到未雨绸缪。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落细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应急作业服务队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管得用,努力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提供机械化支撑。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农机应急作业服务相关情况,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支持力度。要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改善设施装备水平。要统筹防灾减灾、农机作业补助相关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策、资金、项目等协同加力,优先支持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开展应急作业服务和日常农机社会化服务、购置适用机具装备,优先支持灾害易发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健全建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确保落地见效。
(三)强化服务支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跟踪调度辖域内农机化生产作业进度和机具动向,结合天气情况积极研判机具供给情况,高效调配应急作业人员和机具。对开展应急作业的人员和机具要提供道路通行、必需生活保障、机具维修保养、作业用油供给等服务。要加大力度宣传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感人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快建立队伍。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建立1支以上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并按附表要求,逐队填写《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信息表》(样表见附件),由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12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联系人:黄靖,联系电话:0791-86214241,联系邮箱:553633440@qq.com。

附件: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信息表



                      2022年11月7日

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信息表

所属县(市、区)

牵头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常驻具体地点

服务队成员单位

队员人数、队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现有装备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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