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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关于举办2022年度全省高素质农民农机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22-10-25 08:29 来源: 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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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文件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10月24日-11月22日在九江市永修县举办2022年度全省高素质农民农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促进江西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导向,重点培训农机维修、农机驾驶操作、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规模机械化养殖技术等方面内容。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农机培训班分农机维修工培训,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带头人机械化技术培训,农机实用综合性人才培训三个类别,共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520人(时间和设区市学员人员分配见附件1)。

(一)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带头人机械化技术培训班

第一期:时间为10月24日-11月4日,计划培训60人;

第二期:时间为10月27日-11月7日,计划培训60人。

(二)农机维修工培训班

第一期:时间为11月1日-11日,计划培训100人;

第二期:时间为11月6日-16日,计划培训100人。

(三)农机实用综合性人才培训班

第一期:11月9日-11月19日,计划培训100人;

第二期:11月12日-11月22日,计划培训100人。

报到地点:九江庐山西海现代农林生态园(永修西海生态大酒店)。联系人:李宜文,联系电话:13155757061。

三、参训人员

参训人员为本辖区内的农机维修工或农机操作人员,重点考虑农机维修网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规模养殖场、工厂化育秧中心和以托管服务为主的农机合作社的农机维修工或操作机手。培训对象应符合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条件。各设区市按照“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的原则选派或遴选参训人员,对培训对象因个人原因无法全程参训的,要及时更换人员。各地应严格按2022年度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机培训班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安排好各期参训人员,不能缺额或超额报送名单。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按照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选派人员参加2022年度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机培训班,并按要求报送参训人员名单的回执(附件2),于10月23日下午3点前报送至江西省通用技术工程学校。联系人:李宜文,电话:13155757061,电子邮箱:1164400782@qq.com。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到时需出示行程码、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2)无培训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3)培训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 培训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4)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无症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人员,正在进行隔离救治、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6)现场确认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7)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培训或考务的人员。

存在不得参加培训情形的人员,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培训地点。

3.培训学员应携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委托函(附件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申请表复印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参训。

4.严格落实参训人员健康管理,出行与培训期间应当备齐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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