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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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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上高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高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审计局是主管审计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2、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

4、直接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5、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参与审计领域的国家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上高县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单位上高县审计技术保障中心(未独立预算及核算)。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和企业经贸审计股、教科文卫生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党群政法和住建城管审计股。

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数29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上高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4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3万元,下降0.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5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3万元,下降0.1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43.56万元,较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0.13%。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9.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6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1万元,下降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2万元;项目支出433.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58.3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8万元,增长3.2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8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下降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4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2万元,下降35.41%;卫生健康支出29.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7万元,增长77.58%;住房保障支出21.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万元,增长7.58%

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1.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34%;商品和服务支出332.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6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43.56万元,较上年减少0.9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09.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6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1万元,下降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2万元;项目支出433.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58.3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8万元,增长3.2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8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下降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4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2万元,下降35.41%;卫生健康支出29.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7万元,增长77.58%;住房保障支出21.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万元,增长7.5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县审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27.2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9.42 万元,下降  3.98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审计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工程决算审计经费

   1)项目概述:对使用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施工(含政府采购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2)立项依据:经县政府批准,上高县审计局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决算审计,为保障审计工作正常开展,从2019年开始,每年安排408万用于审计局工程决算审计经费。

   3)实施主体:上高县审计局

   4)实施方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负责决算审计。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40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政府投资决算审计项目30个。

质量指标:审计建议事项采纳率大于等于90%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维护财经法纪,加强廉政建设。

满意度指标:相关部门和人员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高县审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审计局4.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审计局4.5万元,比上年增(减)审计局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了办公费安排,只能将11.5万元调整至项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无该项支出的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车辆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审计业务: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工程决算审计、审计专项经费及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经费的项目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等。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大病医疗保险经费。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6】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上高县审计局).xls
上高县审计局2022年项目申报导出文件.zip
上高县审计局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表(导出文件).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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