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上级交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现有在编在岗4名,事业编制13名,现有在编在岗13名.
第二部分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433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33700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00%。相比2021年增加458.44万元,同比增长119%,主要为项目收入增加列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433700元。相比2021年增加458.44万元,同比增长119%,主要为项目支出增加列入年初预算。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313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6%;项目支出72024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卫生健康支出6881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6%;社会保障与就业76526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74%;住房保障支出9300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433700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5.3 万元,下降 15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 659.24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659.24万元。
(2)绩效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2.立项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
3.实施主体: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周期:2022年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
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上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本单位用于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事务:反映本单位未单独设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单位用于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