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49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3 号)、《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字〔2022〕8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由考评机构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评审的江西水鑫汽车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初评资料。经审查并考核合格,拟将江西水鑫汽车用品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业命名为“安全生产标准化Ⅲ级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8日前与上高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联系(电话:0795-2513621)。
特此公示!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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