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畜牧水产局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发展养殖业的政策和法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全县养殖业生产。
(二)根据上级养殖业发展战略、方针,参加研究制订全县发展养殖业的决定和决策。
(三)组织编制全县养殖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县养殖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
(四)指导全县养殖业生产,协调全县畜禽水产品的加工和流通。
(五)推广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养殖专业户和乡镇动物防疫员、检疫员和水产员。
(六)负责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险和水产苗种的检疫工作;负责饲料、兽药监察、检测工作;负责渔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畜牧、水产生产的统计报表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漆国平
电话:0795-252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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