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政府接待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
(二)负责接待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副部级以上领导;
(三)负责接待省各套班子副省级以上领导(含秘书长)和省纪委副书记;
(四)负责接待外省(区、市)党委、政府领导同志;
(五)负责接待宜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在职领导(含秘书长)和军分区主要领导、市纪委副书记及本省其他市的党委、政府领导;
(六)负责中央、国务院及部委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和宜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派出的检查组、调研组、视察组、考察组的接待安排工作;
(七)负责接待国内外知名人士,正高以上专家、学者、记者;
(八)负责接待曾在上高工作过的老红军、副厅级以上离休干部及曾担任过县级实职的干部;
(九)负责接待上高籍在外工作副厅级以上领导和正高职称专家、学者等知名人士;
(十)负责接待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邀请来我县指导工作的客人;
(十一)参与接待又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通知接待的其他客人;
(十二)根据来客的不同身份协助各套班子办公室对口接待;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传真电话:
网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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