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驻县中央省市单位:
经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组织考察和公开投票评选,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产生了第三届“十佳上高人”和“十佳上高人”提名奖。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县委、县政府决定对第三届“十佳上高人”和“十佳上高人”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
一、表彰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1、“十佳上高人”名单:王永春、王贵和、兰觉明、刘功绍、陈水明、张晓红、吴旅良、罗意然、黄米灵、黄勇军
2、“十佳上高人”提名奖名单:刘 伟、张文清、李萍乡、吴婷、姜建新、钟顺生、闻敏、聂国飞、徐通兴、彭松亭
二、奖励办法
1、物质奖励:给予每位“十佳上高人”和“十佳上高人”提名奖获得者分别颁发价值4000元和2000元金牌;每位“十佳上高人”和“十佳上高人”提名奖可向县信用联社分别申请10-20万元信用贷款,并在现行执行利率基础上优惠15%。
2、精神鼓励:向每位“十佳上高人”及“十佳上高人”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十佳上高人”先进事迹载入县志,“十佳上高人”子女初升高放宽录取条件(二年内),免收择校费。县委、县政府对第三届“十佳上高人”和“十佳上高人”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县人民创造活力,进一步唱响“上高最大的优势就是上高人”,深入推进“五大战役”,建设“江西昆山”,努力促进上高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县委、县政府希望第三届“十佳上高人”和“十佳上高人”提名奖获得者继续保持奋发进取、敢创一流的精神状态,珍惜所获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业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向第三届“十佳上高人”学习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做先进氛围,为建设和谐上高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共上高县委
上高县人民政府
2009年1月18日
附件一:下载附件: 第三届“十佳上高人”情况简介.rar
附件二:下载附件: 第三届“十佳上高人”提名奖情况简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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