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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人员参加宜春市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员 更新时间:2008-11-26 9:23: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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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知
上办字〔2008〕92号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人员参加宜春市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宣讲团报告会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县单位:
       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全市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宜春市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赴各县市区开展宣读辅导活动。现就组织人员参加报告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11月11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县委、县政府礼堂。
       三、参会人员
       1、县各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
       2、“三同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3、“三同三服务”活动服务队正、副队长,服务组组长;
       4、各乡镇场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
       四、会议要求
       1、请各单位11月10日上午12∶00到县委宣传部领取座位表;
       2、请参会人员于11月11日8∶20前进入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