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园区企业用工 服务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园区企业用工服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