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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指定一个任村干部也合法吗
信息来源:翰堂镇 更新时间:12-02-02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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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正文:

有源行政村是三个自然村合并的行政村,前段时间换届选举村干部工作结束,带源村没有选上一个干部,现在乡政府和有源行政村在带源村指定一个才十几票的人任村干部,之前还有几十票几百票的人不用

这样合法吗,我们只知道群众选举合法,随便指定一个任村干部也合法吗?要是随便指定一个任村干部也合法的话就不需要选举嘛,国家不也强调民主么

易先生(2012-1-9)

回复内容:

易先生:

您好!

接到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件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调查小组到有源村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有源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整个过程一直是按照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有序进行的,有源村共有选民989名,于20111214日召开村民会议海选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参加提名村民769人,共产生主任初步候选人15人,委员初步候选人32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按得票多少顺序和村委会干部职数进行资格审查,共产生主任正式候选人:晏、易,委员正式候选人:左、袁、晏;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上一届村委会委员虽然得提名票较多,但因其违反计划生育,不符合正式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没有进入正式候选人的行列。20111221日,有源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进行正式依法选举,晏当选有源村第八届村委员会主任,左、袁当选有源村第八届村委会委员,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有效。

有源村委会是由原来带源村委会、有源村委会、石溪村委会三村合并而成,村两委4个干部之中(含村支书),有三个分布在有源自然村,1个分布在石溪自然村,带源自然村没有一个村两委干部,为了便于联系和开展平时工作,经村两委会议讨论研究,有源村委会聘请带源自然村1队的村民小组长易作为临时工作人员,不享受村委干部的待遇,只是按照平时工作享受一点误工补助。信访件中说的指点人担任村干部缺乏事实依据,是一种误解,调查组工作组人员也特此进行了解释。

翰堂镇综治办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