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投诉结果 >>> 阅读正文
公交公司的收费问题
信息来源:物价局 更新时间:10-01-25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信件正文:
领导:
       你好!我在鞋厂上班,怎么鞋厂到城区的车费要45元《含初办,制作费》,县政府不是说四十元的车费吗?请领导调查一下谢谢!

肖先生(2010-01-16)

回复内容
肖先生:
       为解决裕盛公司用工,最大限度稳定员工队伍,服务企业,县政府多次就裕盛公司员工运输等问题进行协调。2009年3月24日,在县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公司协调会议上,就员工上下班乘公交车购买月票问题达成一致,即:所有裕盛公司的员工不分距离远离、原月票价格高低,从2009年4月1日起统一降为40元/人。其与原月票价格的差额部分,由裕盛公司据实补足给承运公司。
       城区至裕盛公司原月票价格为45元/人,从2009年4月1起降为40元/人,由裕盛公司补足5元/人给县城市公交公司。县城交公司对裕盛公司员工一直实行员工乘车证管理,对新员工制作、发放乘车证,一次性收取5元/证的工本费(含证、卡、带、制作费用),此工本费属成本性开支,一直由企业自行制作、自行收费,属市场调节价格范围。

上高县物价局(20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