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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问题
信息来源:公安局 更新时间:10-06-08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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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正文:
你好....人民公仆:
       本人是泗溪人,而妻子是广西人,并户口在广西。于09年在广西登记结婚,并在广西办理了准生证, 在本人小孩出生后去泗溪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是被告知在泗溪无法办理,因为准生证不是 泗溪办理的,所以无法在泗溪马岗落户,国家不是规定可以自愿在父母双方各一方落户吗?请问这是为什么?并且我们都是农村户口,谢谢!!!

鲁先生(2010-06-01)

回复内容:
鲁先生: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做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如下:
       一、情况来源
       我局接到贵中心转来政府网站信访处理表单(编号100521)来信,来信反映上高县泗溪镇马岗村秋塘组鲁先生关于其小孩出生时是在广西办理的准生证(注:鲁先生的妻子户口在广西,且俩人结婚证是在广西办理的)现如何办理落户泗溪马岗村的问题,希望公安机关及时回复。
        二、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接到来信件后,漆局长、胡政委高度重视,指示户政科要按信访处理要求,就发信人上高县泗溪镇马岗村秋塘组鲁先生关于其小孩出生时是在广西办理的准生证(注:鲁先生的妻子户口在广西,且俩人结婚证是在广西办理的)现如何办理落户泗溪马岗村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解答,尽快回复,经户政科科民警细致查阅办理落户规定,现作出回复和反馈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鲁先生的孩子可以落户上高。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小孩落户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由于其办理的准生证是广西的,需要到泗溪镇计生办去登记一下,并在准生证上加盖泗溪镇计生办的公章后,再到泗溪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衷心欢迎鲁先生的孩子落户上高,祝愿鲁先生全家在上高生活愉悦、幸福美满。

上高县公安局(201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