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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信息来源:卫生局 更新时间:10-11-22 点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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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医疗卫生
面向企业的服务信息
无
受理单位
上高县卫生局
受理方式
□网上■窗口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无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无
办理地点
上高县敖山大道
9号
许可依据
《母婴保健实施办法》(
国务院令第
308号)
审批、服务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审查原件后交一张复印件);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表》;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登记书》;
4、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审查原件后交复印件);
5、所申请项目的业务用房平面图。
许可程序
1、单位申请
2、窗口受理
3、审查
4、局领导审批
5、窗口制证、发证
法定许可时限
14个工作日
承诺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795-2529193
备
注
无
联系人姓名
罗旭芳
所在部门
上高县卫生局
联系人电话
0795-2529193
E-MAIL
sgxw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