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高
县
投
资
环
境
咨
询
事
项
上高县投资环境咨询事项
一、土地
|
土地价格
|
国家规定我县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最低以56000元/亩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
|
|
工业园负责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宽带、通有线电视、通排污管及平整),确保地上无建筑物,土地上空无高压线等
|
|
土地使用证在企业投产之前可办理好。
|
|
江西省规定每亩土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100万元。
|
二、建设
|
工厂建设的布局规划要同县工业园管委会商定,具体的间距视情商定。
|
|
建筑设计费
|
由厂方自行选择有资质、有资格的设计单位,上高县建筑设计院的收费标准为:8—15元/平方米
|
|
建筑成本
|
粘土砖
|
0.23元/块
|
|
水泥砖
|
0.18元/块
|
|
钢 材
|
5500元/吨
|
|
水 泥
|
290元/吨
|
|
标准厂房建设收费
|
普通砖混结构
|
350-450元/平方米
|
|
单层轻钢结构
|
300-350元/平方米
|
|
高层框架结构
|
650-750元/平方米
|
三、用水
|
上高县自来水厂扩改后的日供水能力达4万吨,另外,在鞋业功能区新建了自来水公司钟家渡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1.5万吨,可以满足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
|
工业园区企业用水价格
|
1元/吨(无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按0.8元/吨收取,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拟按0.12元/吨收取)
|
|
生产用水
|
2元/吨(含排污费0.8元/吨)
|
|
生活用水
|
2.05元/吨(含排污费0.8元/吨)
|
|
经营用水
|
2.8元/吨(含排污费1.2元/吨)
|
|
特种行业(游泳池、歌舞厅、美容美发、洗车)
|
7.1元/吨(含排污费2.6元/吨)
|
四、用电
|
全县电网布置科学合理,年供电量超过3亿千瓦时。工业园区内有三个110千伏(在鞋革功能区有一个110千伏变电站)和1个220千伏变电站,长山110千伏和太阳嘴220千伏变电站形成双回路,专线直供,用电绝对保障。
|
|
工业园区企业用电
|
315千伏安以下按单一制电价收费:0.738元/度
|
|
315千伏安以上按两步电价计费,即:电度电价0.612元/度和基本电价,基本电价按28元/KVA/月计算,这28元为变压器容量价。
|
|
居民生活用电
|
0.6元/度
|
五、劳动力与社会保险
|
劳动力
|
上高县地处宜春市中心地带100公里,直径范围内有850万人口,上高县劳动力资源丰富,全县有农村劳动力11.56万人,城镇劳动力7.2万人,从业人员16.9万人。上高县适龄劳动人口为18.7万人。
县政府一直以来都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问题,设立了江西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上高基地,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县职业技术学校还可以为企业提供“订单人才”对口培训,此外,县政府还专门设立劳动力派遣中心,无偿为企业提供招工服务。
|
|
最低基本工资
|
550元/月,目前工资水平是1000元左右
|
|
基本养老保险
|
按不少于全市平均工资的8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按28%的比例缴交,企业负担20%,个人负担8%。
|
|
失业保险
|
按缴费工资的3%比例缴交,企业缴交2%,个人缴交1%。
|
|
工伤保险
|
按缴费工资的0.5—2%比例缴交。
|
|
医疗保险
|
按个人年工资总额的6%比例由单位缴交,按年工资总额的2%比例由个人自已缴交,另外需加保大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为75元/年。
|
六、费用
|
行政事业费
|
我县没有设定地方性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没有向企业收取地方性行政事业费
|
|
企业注册费
|
注册资本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0.8‰收取注册费,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0.4‰收取注册费,亿元以上部分不再收取注册费。
|
|
营业执照工本费
|
20元
|
|
企业设立公告费
|
200元(如设立外资企业,收取企业名称核准费:100元)
|
|
税务登记证照工本费
|
20元
|
|
法人企业代码证工本费
|
148元
|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
20元
|
七、运输
(一)上高县至各城市公路运价参考
|
出发城市
|
到达 城市
|
运输价格
|
路程
|
时间
|
|
重货10T 元/吨
|
重货20T 元/吨
|
重货30T 元/吨
|
抛货30立方 元/车
|
抛货60立方 元/车
|
|
上高
|
新余
|
50
|
25
|
25
|
350
|
550
|
56
|
1.5h
|
|
上高
|
九江
|
110
|
60
|
75
|
900
|
1100
|
260
|
4h
|
|
上高
|
南昌
|
55
|
35
|
35
|
500
|
650
|
110
|
2h
|
|
上高
|
上海
|
255
|
210
|
175
|
2600
|
4200
|
800
|
16h
|
|
上高
|
杭州
|
230
|
170
|
155
|
2100
|
2800
|
620
|
13h
|
|
上高
|
温州
|
230
|
160
|
160
|
2100
|
3000
|
750
|
15h
|
|
上高
|
台州
|
240
|
175
|
155
|
2500
|
3800
|
850
|
17h
|
|
上高
|
深圳
|
280
|
180
|
155
|
2450
|
3200
|
790
|
14h
|
|
上高
|
广州
|
240
|
160
|
140
|
2200
|
3300
|
780
|
15h
|
|
上高
|
宁波
|
230
|
175
|
165
|
2200
|
3700
|
800
|
16h
|
|
上高
|
厦门
|
265
|
200
|
170
|
2300
|
3800
|
820
|
20h
|
|
上高
|
福州
|
265
|
200
|
165
|
2200
|
3800
|
780
|
14h
|
(二)上高出口企业国内运输成本
|
出发城市
|
到达城市
|
运输方式
|
装车方式
|
货物规格及运输成本
|
所需时间
|
|
上 高
|
南 昌
|
公路运输
|
集装箱
|
RMB1400/20' RMB1400/40'
|
16-20小时
|
|
散 货
|
RMB50/吨
|
16-20小时
|
|
上 高
|
上 海
|
公路运输
|
集装箱
|
RMB10000/20' RMB10000/40'
|
16-20小时
|
|
散 货
|
RMB200/吨
|
16-20小时
|
|
上 高
|
深 圳
|
公路运输
|
集装箱
|
RMB9500/20' RMB9500/40'
|
16-20小时
|
|
散 货
|
RMB180/吨
|
16-20小时
|
|
上 高
|
宁 波
|
公路运输
|
集装箱
|
RMB4800/20' RMB8100/40'
|
1天
|
|
铁路运输
|
集装箱
|
RMB4500/20' RMB7000/40'
|
2天
|
|
南 昌
|
上 海
|
铁路运输
|
集装箱
|
USD330/20' USD490/40'
|
2-3天
|
|
江河运输
|
集装箱
|
USD280/20' USD430/40'
|
6天
|
|
南 昌
|
深 圳
|
铁路运输
|
集装箱
|
USD395/20' USD670/40'
|
2天
|
|
南 昌
|
厦 门
|
铁路运输
|
集装箱
|
USD366/20' USD590/40'
|
2天
|
江西省已开通“五定”班列、打造内地无水港
南昌至三大沿海城市铁海联运“五定”班列已开通,“五定”班列即:定点(装车站和卸车站固定)、定线(运输线固定)、定车次(班列车次固定)、定时间(货物发到时间固定)、定价格(全程运输价格固定)。可为广大出口企业提供更快捷、更高效、更经济、更安全的出海通道。
①南昌—深圳 每周二、四、六发班,始发站南昌南,抵达站深圳平湖南,用时约22小时。
②南昌—厦门 每周二、五发班,始发站南昌南,抵达站厦门北,运行时间约为40小时。
③南昌—上海 每周二发班,始发站南昌/昌北,抵达站芦潮港,运行时间为22小时。
八、税收
|
增值税
|
税率17%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的3%(外资企业免征)
|
|
企业所得税
|
税率25%,高科技企业为15%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增值税的5%(外资企业免征)
|
|
个人所得税
|
税率为5%—20%
|
房产税
|
房产余值的1.2‰
|
|
印花税
|
按购销合同的万分之三征收
|
土地交易契税
|
4%
|
|
土地使用税
|
1元/平方米/年
|
|
|
|
税收优惠
|
|
从企业投产起依率计征的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部分)由受益财政在下一年度初予以奖励,奖励幅度20%的奖四年、幅度15%的奖六年、幅度12%的奖十年。
|
|
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依率征收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由受益财政在下一年度初列支全额奖励,后五年由受益财政在下一年度初列支奖50%,采取先交后返的形式奖励。
|
九、外贸出口奖励办法
1、江西省外贸出口奖励政策(以当年省政府下达文件为准)
①年出口额5000万美元(含)—8000万美元的生产企业,奖励20万元;流通企业奖励10万元。如增幅达25%以上的再各奖励10万元;年出口额8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的生产企业,奖励40万元;流通企业奖励20万元。如增幅达20%以上的再各奖励15万元。
②完成出口额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且有增长的机电、高新产品生产企业,奖励10万元;完成出口额2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且有增长的机电、高新产品生产企业,奖励30万元。
③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国(境)外展览会、博览会、展销会(对享受了其他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给予每个摊位不高于2万元摊位费、布展费、运输费的支持。
④支持当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含)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信用保险且交纳保费的企业参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当年实际保费的30%给予支持,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出口投保,保费按当年实际保费的40%给予支持,但每户企业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
⑤支持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含)并向担保机构支付了担保费的企业融资,按企业向担保机构支付担保费的50%给予支持,但每户企业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
2、上高县奖励政策:
企业以上年度企业出口额为基数(海关统计数),对超基数部分每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
奖励对象:外贸出口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