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东界高安市,南邻分宜县、渝水区,西接袁洲区、万载县,北连宜丰县。所辖地域处于东经114。28′—115。10′和北纬28。02′—28。25′之间,东西长68公里,南北宽45公里。总面积1364.4平方公里。
春秋战国时,上高镜域先后属吴、越、楚三国。
秦朝,上高属九江郡。
汉代,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置建城县(含今高安、上高、宜丰、万载及樟树市一部分)时为建城县地,属豫章郡。新莽时(9—23年)改建城为多聚县地,属九江郡。东汉光武中仍改为建城县地,属豫章郡。
东汉中平间(184—189年),在萍居建城的汝南上蔡(今河南省)人聚居地析置上蔡县,这是本县立县之始。
西晋大康元年(280年),因上蔡人怀念故土,改上蔡县为望蔡县,属豫章郡。
南北朝梁(502—557年)望蔡县属豫章王国。
隋朝开皇九年( 589年)望蔡县复并入建城县,属洪州。大业初(605年)洪州复改豫章郡,仍属豫章郡。
唐朝,武德五年(622年)复立望蔡县,属靖州;七年(624年)属米州;同年改筠州;八年(625年)望蔡县并入高安县,属洪州。中和元年到五年(881—884年),镇南节度使钟传以望蔡地居高安之上游,加上地形也比较高,初置上高镇。上高因此得名。
五代十国时,南唐昇元中(937—942年)废上高镇,改设上高场。南唐保大十年(952年)升场为县,始名上高县,属筠州。
宋朝,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属瑞州。
元朝,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瑞州为瑞州路,上高属瑞州路。元贞元年(1295年)升新昌县为州,上高属新昌州。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瑞州路为瑞州府,上高属瑞州府。
清朝,沿袭明制,隶属未变。
民国三年(1914年)江西省分为四道,上高县属庐陵道;十五年(1926年)废道,上高直属于省;二十一年(1932年)省下设行政区,上高隶属第八行政区;二十四年(1935年)、上高属第二行政区。
1949年7月14日上高县解放,属袁州区;1952年9月属南昌专区;1958年12月属宜春专区;1968年2月属宜春地区;2000年8月宜春撤区设市,上高属宜春市至今。
上高自建县以来,县域范围曾有多次变动:东汉中平间(184—189年)上蔡县始建时大至相当于现在上高、高安、宜丰、万载4县之地;三国时黄武中(222—228年)分上蔡县一部分增置宜丰、阳乐(后改康乐)2县;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划上高县义均、宣风2乡的一半归宜丰县。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后,上高境域也有一些调整:1956年3月上高县官桥区塘下乡的邓坑村19户、69人,耕地312.53亩,划归宜丰县棠浦区管辖;同年8月高安县杨墟区梨塘乡岭背、流塘两村68户、302人,1192.22亩耕地划入上高县官桥区泗溪乡管辖;1960年2月,原属宜春专区管辖的蒙山林场划归上高管辖,因此,原由新余县划归蒙山林场的大窝里乡、鸭溪乡、小步乡(共计1199户、4249人,9973亩耕地)和分宜县的高岚、铜锣坑等地均随之改属上高管辖;1966年高岚、铜锣坑(当时改名高岚分场)仍划回分宜管辖;1961年上高县泗溪公社曾家大队地处锦江南岸的冯家、上坪、下坪、麻埠、大港等4个自然村划归高安县管辖;1962年冬,神山水库周围的原属宜丰县英塘公社管辖的刘丰、笔丰两村、41户、1901亩耕地,划归上高县水口公社(现野市乡)管辖;1964年7月,宜春县寨下区社溪公社的石造村92户、535人、482.62亩耕地划归上高县田心公社管辖;1968年11月,宜丰县廖市集镇和火溪、檩溪、荷塘3个大队划归上高县徐家渡公社管辖,同时上高县徐家渡公社石陂大队划归宜丰县廖市公社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