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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高县餐饮业卫生监督总结
信息来源:卫生局 更新时间:10-11-22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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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高县现有餐饮业530家,其中县城350家,乡镇180家,学校食堂30家。按照省市卫生监督工作部署和要求,上高县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了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消费安全保障工作。
为确保“年夜饭”卫生安全,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县23家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年夜饭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年夜饭餐饮单位严格实行年夜饭登记、申报和留样制度,餐饮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和加工经营场所,不得超能力接待。卫生监督员现场抽检餐具120份,现场检测食用油6份,大米5份。春节期间共有12家餐饮单位共68桌进行申报备案,确保了市民吃得健康、卫生、安全、放心。
2、开展了春秋季学校食堂卫生监督。
按照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部署,3月和9月对全县31所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仔细察看了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台账、索证索票,食品贮存、食品留样,餐饮具公共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合格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是否齐全、餐厅环境是否清洁卫生等内容。卫生监督员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卫生改进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和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建议向教育局进行了反馈。
3、开展了餐饮业卫生许可和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1-11月份新办、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190家,完成了县城350餐饮店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1-11月共现场检测餐饮具2900份,对每家餐饮店进行了餐饮服务许可和日常性监督量化评分,制作监督文书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完善了餐饮业分户档案。
4、圆满完成了中高考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中、高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从5月29日开始,对上高二中、上高中学、上高三中、上高四中学校食堂、周边餐饮单位、考生食宿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承担单位40名从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6月5-7日和6月16-19日派出6名卫生监督员对有关食堂、宾馆的食品食品采购、原料加工、学生菜谱、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及食品留样、加工烹调过程、客房住宿卫生、二次供水等实行全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员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和农药残留检测卡对大米、食用油进行快速检测,尽早发现排除可疑食品,积极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整个高考、中考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确保了考生的饮食住宿卫生安全。
5、关注餐饮消费焦点,扎实开展“地沟油”专项监督检查。
五一前夕,上高匹克鞋厂职工投诉匹克鞋厂周边小餐饮店食用油不卫生,有可能使用“地沟油”。县卫生监督所和县疾控中心组织人员对匹克鞋厂9家小餐饮店食用油进行了监督检查。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食用油进货来源和相关票据,县疾控中心检验人员对食用油进行了采样。经县疾控中心检测,匹克鞋厂9家小餐饮店食用油符合国家食用油卫生标准。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要求9家餐饮店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验收台帐制度,索取食用油检验合格报告单。
6、依法取缔无证餐饮经营单位。
8月31日,上高县卫生局联合工商局、药监局、城管局、公安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组成36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分成三个联合执法组,调用6部执法车辆,对上高县县城朝阳路、学园路、商城路等17家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依法进行了强制取缔。现场对12家无证无照餐饮店4台冰箱、4台冰柜、1台展示柜、2台消毒柜、30张饭桌、椅子15张、1个电饭煲、2瓶液化气罐、配料柜1个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联合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告知无证餐饮业主执法依据和法定程序。9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接受了行政处罚,县卫生局已将拒不接受处罚的3家餐饮经营单位查处案件移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高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