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1、继续免除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学杂费。
2、继续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
3、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全县每学期小学补助人数为2481人,初中补助人数为3168人,工作程序为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评审并公示7天后,报县教育局、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实行“一卡通”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
二、继续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行补助,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学杂费补助综合标准为:城市小学每生每学期103.5元,城市初中每生每学期130元。民办义务教育学生的教科书实行免费提供,通过全省统一采购后直接发给学生个人。
三、继续执行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借读费,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学生住宿费政策。
四、继续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全县资助人数698人,每人每学期400元,由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7天后,报县教育局、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资助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给学生。
五、继续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在校高一、高二全体学生,每人每学期资助金750元。
六、继续资助高中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补助,全县资助人数172人,每人资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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